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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問題 > 分別共有土地拆為單有辦理原則?

    問題:分別共有土地拆為單有辦理原則?

  • 回答:

    分別共有土地,共有人依該宗部分計算之應分配面積已達原街廓原路街線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且經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者,得分配為單獨所有;其應有部分未達原街廓原路線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仍分配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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